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新制已在 7 月 1 日正式上路,起因是一名勞動部公務員因長期遭受主管謝宜容的職場霸凌,最終選擇在辦公室輕生,所以這次修法首次明文納入「職場霸凌」的調查與申訴制度,邀請政府機關不能再對不公行為視而不見。雖然條文適用對象為公務員,但也為整體職場文化立下新的底線。本篇將帶你一次掌握這次修法重點、如何在面試中避開有毒職場,以及民間企業中可適用的自保機制。
什麼是職場霸凌?法律定義終於出現
根據新修訂的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第 24 條之一,職場霸凌不再只是道德問題,而是一種可被調查的違法行為。
所謂「職場霸凌」,指的是在公務職場中,主管或同仁透過排擠、刁難、貶低、威脅、羞辱等持續性行為,對受害人造成精神壓力或損害職涯發展的行為。新法規定,若出現這類狀況,受害人可向機關申訴,並啟動調查程序,主管機關也有責任主動保護被害人、杜絕惡意報復。
雖然這套機制目前僅適用於公務人員,但定義清楚及可追責的精神,也讓社會更難再用情緒問題輕描淡寫。
霸凌條款只適用於公部門嗎?其實民間企業也有法律規範
雖然此次修法只適用於公務人員,但早在這次修法前,民間企業就已有相關法律框架可依循。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 條規定,雇主應防止就業歧視、提供合理職場環境。《職場性騷擾防治法》則更進一步要求雇主建立申訴管道與處理機制,防止權力不對等的職場傷害。
此外,勞動部也曾針對職場心理健康與霸凌防治進行指引,建議企業建立調查程序、教育訓練與支持系統,雖然不像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有明確條文與責任歸屬,但仍可作為公司內部制度的重要依據。
職場霸凌算職災嗎?
根據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,若勞工因長期工作壓力或職場不當對待,導致憂鬱症、焦慮症或其他心理疾病,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。但這類案件常需醫師診斷、佐證壓力來源,舉證門檻高,仍仰賴企業端主動配合、並建立完善制度。
面試時就要察覺風險 這些警訊別忽略
多數人都是進公司後,才發現職場有毒,但其實從面試階段就能嗅出蛛絲馬跡,千萬不要因為太想找到工作,就抱著「先入職再說」的僥倖心態,很多問題其實早有跡象。
有時候,觀察面試的氣氛和提問內容,反而比問薪水還關鍵,從面試官的語氣及問題方向,就能大概判斷這家公司是不是走情勒型管理或高壓文化的路線,如下:
- 面試官講話帶刺、在懷疑你的人格
例如問你:「你看起來抗壓性好像不太行耶?」 - 面試氣氛怪怪的,流程也很混亂
像是臨時加人一起面試,或原本說好 30 分鐘卻硬聊一個小時。 - 比起工作內容,更在意你的抗壓性
例如:「我們這產業很操,你撐得住嗎?」 - 問題一直問到你私人生活
像是:「你爸媽會不會反對你加班?」、「你現在單身嗎?」
遇到以上情況,不妨反問「你們團隊合作時,溝通方式是怎樣?」、「遇到意見不同時,團隊通常怎麼處理」、「如果同事需要幫忙,團隊會怎麼處理?」來測試面試的公司文化是否健康。
真的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辦?三步驟自保機制
如果你已經踏入高壓環境,甚至認為自己遭受職場霸凌,這不是你的問題更不該默默吞下的職場日常,你可以透過這些方式來保護自己:
一、記錄霸凌的言語與行為
保留簡訊、 email、會議紀錄,或每日簡單寫下發生什麼事
二、蒐證或保留對話紀錄
保留的對話紀錄,建議以書面或 email 為主
三、尋求第三方協助
第三方包括公司工會、勞工局、職業心理諮商管道或法律扶助資源,也可向 HR 或信任的上司反映。
另外也提醒,請避免在情緒最滿的時候直接提離職,處理不當反而會讓自己無法舉證。
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新制不只是法律進步,更是對台灣職場文化的提醒
這場制度改革成為公務員的保護傘,也提醒我們,每個人都該擁有一個安心工作的環境。對求職者來說,與其事後後悔,不如在面試時就擦亮眼睛,選擇對的職場守住自己的界線。
➤ 延伸閱讀: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辦?職場霸凌定義、各縣市職場霸凌申訴管道